审堂

乱七八糟叭叭叭其二

起因是看到有太太提愉悦犯跟社会学家间的关联。

算是伪文科生的专业病发作,想了想从前对他们的认识,有了这番废话,是无意义的观点表达没错了。


以我的观感,他们对所有的人和事都是旁观者、研究者的角度。所以做出的种种伤害或看似试探的行为,只是他们研究的一部分。相当于增加一个变量、创造一种条件,然后观察这些可能带来的影响,再根据实验反馈对自己原有的实验方案进行调整。


倒不一定说是研究社会学,就是一种拿人做实验,超越具体伦理之外的行为而已。也可以认为他们在观察人性、观察社会事件的变化和影响,只不过他们会适时推波助澜以便研究的展开。当实验结果同设想相符时,他们会觉得不过如此,有些兴致缺缺的意思;当事情发展出乎意料的时候,他们就会因这种意外的变化而感到愉悦,因为可以更好地修正自己理论、继续自己的研究了。


研究本身是快乐的,同任何一项普通的学术探讨、科学研究一样,所谓愉悦犯也不过是做了这么一件事。但我们批评愉悦犯,正如同批评所有罔顾伦理的疯狂科学家,在纯粹的研究之外,还应有至高的道德法则。

失去道德法则约束的人类是可怕的,当他拥有智慧以及其他种种卓越能力的时候更是如此。所以防范愉悦犯,同提防AI对人类产生危害,是一个道理。


愉悦犯对待任何一个人做的事,都跟做菜的时候加把盐,做实验的时候往试管里加入不同的混合物,情感上没有任何差别。只不过我们并不希望自己被当做试管里不同的化合物,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这样。


我们不太相信神,推崇“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”,因为我们需要自由。愉悦犯没有道德的观念,也谈不上怀有恶意,不过他们触碰到了这条底线。


关于道德判断,至少我觉得想不想与做不做是两码事。小孩子会好奇火焰触碰的感觉,好奇刀刃究竟是怎样的锋利,好奇死亡是怎样一回事,如果有人说让他们做一些事,这样就能看到自己好奇的结果,想必他们也极容易被蛊惑。


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好奇的东西,会对超出常理的存在产生兴趣,但这并不是肆无忌惮违背道德法则的理由。

道德法则是普遍的观念和共识,并非具体的条文。但有几条我觉得可以说说,比如人不应当吃人,人不应当因为任何事而无视他人的权利…

法则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所有人。在有了这个共识的前提下,方可以再讨论具体情境下的做法。




最后几段用于解释,全文大意是从“疯狂科学家”的角度理解愉悦犯,以及说明为何他们是危险的、不能被人所喜爱的。题外话是,正因如此,我欣赏不来九龙温,假如他只是一名愉悦犯。当然这种欣赏是限于对人类的欣赏,九龙温没有被我划入正常人类的范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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